1.30.12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7 10:35:44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1.30.12

名    称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

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241号)第四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06〕70号)第一条

3.《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第一条、第二条

4.《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第一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þ 单位

 个人

启动类型

þ 依职权

囗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端州区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适用条件

凡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按经营免税商品业务年销售收入的1%,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

征收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免税店以及其他经营免税商品或代理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

免税商品经营业务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的免税商品经营业务,以及设立在机场、港口、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和海关监管特定区域的免税商店以及在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向出境的国际旅客、驻华外交官和国际海员等提供免税商品购物服务的特种销售业务。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对应报未报、申报不实、不按规定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等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处置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可通过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758-12366或登陆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车辆购置税业务新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进行咨询

进度结果查询

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车辆购置税业务新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查询进度结果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2.截留、占用、挪用、坐支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8-2762017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8-2762950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000

0758-276066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0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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